以四大举措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

时间 : 2023-06-02 13:44:37 来源 : 中工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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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四大举措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

原标题:以四大举措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

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提出到2025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水平显著提升,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地位更加突出,成为新兴产业策源地、创新发展新高地、产业集群集聚地。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超过42%,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生物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绿色环保等发展成为新的增长引擎。

主动对接《实施方案》提升产业转型升级能级。《实施方案》放眼全球未来科技发展趋势,结合江苏实际,明确了今后发展重点,提出打造5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、建设10个国内领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10个引领突破的未来产业集群。这就意味着要突破传统产业束缚,主动对接《实施方案》,充分利用当地现有产业园区资源,根据自身优势和经济发展需求促进产业转型升级,积极融入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。通过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集群与科技外溢效应,实现人才、技术和资金的有机结合和效益最大化,补短板强弱项,优化产业结构,促进当地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主动承接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主要任务。全球产业升级与发展路径表明,集群化是有效解决创新总量不足、水平总体不高、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重要方式。产业融合集群发展,一方面可通过深度融合“抱团取暖”,弥补技术水平、资本规模方面的差距;另一方面,可借助集群方式嵌入全球价值链,增强产业链竞争力。基层政府应根据自身优势和当地经济发展需求,主动承接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的“5大计划”主要任务,即产业跨界深度融合计划、产业集群能级跃升计划、产业创新筑基融汇计划、企业主体培育融通计划和产业生态开源融聚计划。

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工作机制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在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省发展改革委(领导小组办公室)发挥统筹协调作用,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协同联动开展相关工作;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共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;探索建立跨部门、跨区域协调机制和产业集群垂直管理机构。基层政府要对照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积极主动作为,与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工作联动,优化各自分工,协同推动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,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合理化和效益性。

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政策支持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要加强政策支持。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装备首台(套)、科技创新券、创新产品推广等政策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“两高”项目,探索建立白名单制度,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;支持有条件的地方(重点集群)对高端人才、紧缺人才给予补贴。为此,基层政府应积极完善空间保障体系,积极探索多样化、专业化的财政金融支持模式,强化产业专项资金与引导基金协同联动,提升基金管理团队专业化水平,实现“一产业集群、一专项基金”,并通过建设国际风投、创投中心,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。

(程瑶 欧阳华生,作者分别为江苏省社科院访问学者、南京审计大学江苏省政府统计与大数据研究院副院长;南京审计大学教授。本文获得江苏现代财税治理研究院资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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